一、办理机构:
市审批中心气象局窗口
(咨询电话:86561860)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三、申请材料及条件:
1、申请书
2、工程建设项目概况说明
3、使用的气象资料目录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四、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窗口发件
五、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