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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审查

2010-01-21

一、办理机构:

市审批中心气象局窗口

(咨询电话:86561860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三、申请材料及条件:

1、申请书

2、工程建设项目概况说明

3、使用的气象资料目录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四、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窗口发件

 

五、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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