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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行政审批事项今年再“瘦身”
2009-09-07
我省将对目前全省各地和省政府各部门行使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再“瘦身”。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的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今年年底前,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完成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行政审批时间在各自现有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将至少缩减30%。
我省要求,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对目前全省各地和省政府各部门行使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清理,逐项进行复查复审和评估论证。凡是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由部门或地方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取消;凡是国务院已经明令取消的,要停止审批并公布取消;作出改变管理方式等其他调整的,要及时调整到位。
意见明确提出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工作进度。今年年底前,省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现有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进一步精简,依法委托、下放给下级部门实施的一律委托、下放;进一步修订调减投资核准目录,提高省级核准项目的规模(限额)标准,缩小投资项目核准范围,下放投资核准权限。
除了行政审批事项“瘦身”,缩减审批时间也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意见提出,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发证、变更、延续以及特别规定程序实行流程再造,明确实施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行政审批时间在各自现有承诺时限的基础上至少缩减30%。
意见还提出,不得擅自变相设置审批,增加办事环节;对联合审批事项,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应共同制定管理办法,解决审批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和多头审批等问题。意见要求,每个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超过两级审查;每个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的基础上,按照审批时间最短、效率最高的要求,承诺办理期限。
网上审批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节省时间的主要措施之一。下一步,我省将积极推进网上审批,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和告知等环节的网上办理。从现在起用2年左右的时间,建成涵盖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体化的网上办理系统。同时,我省还将建立具有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2010年上半年,省和17个设区市要建成开通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并实现省、市联网。
我省要求,在取消、调整的基础上,各级要尽快组织编制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主要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收费标准及其依据等,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同时,我省还将建立健全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审核论证机制,研究建立专家咨询和民意征集机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要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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