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
市审批中心交通局窗口
(咨询电话:86561769、86561871)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3、《山东省公路路政许可实施办法》
三、申请材料及条件::
1、申请表
2、货物证明(验原件,复印件3份)
3、车辆行驶证(验原件,复印件3份)
4、车货外观照片
5、对于超过公路或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还需提供加固方案等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四、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窗口发件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