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
市审批中心交通局窗口
(咨询电话:86561769、86561871)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路政管理规定》
3、《山东省公路路政许可实施办法》
三、申请材料及条件:
1、申请书(3份)
2、采取的公路保护方案
3、车辆行驶证(验原件,复印件3份)
4、公安机关的批文(验原件,复印件3份)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四、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窗口发件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