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
市审批中心交通局窗口
(咨询电话:86561769、86561871)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路政管理规定》
3、《山东省公路路政许可实施办法》
三、申请材料及条件:
1、申请书(3份)
2、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规划设计批准文件(验原件,复印件3份)
3、工程组织实施方案及施工图纸、位置示意图(3份)
4、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复印件3份)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四、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承办人审查(现场勘验)—处负责人签批—窗口发件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鲁价费发[2000]96号文件相关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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