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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2009-12-25

一、办理机构:

市审批中心交通局窗口

(咨询电话:8656176986561871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

三、申请材料及条件: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验原件,复印件1份)

3、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验原件,复印件1份)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
  4、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验原件,复印件1份)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四、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承办人审查(现场勘验)—处负责人签批—窗口发件

 

五、办理时限:

1、个体、社会兼营即办

2、道路货运企业7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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