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
市审批中心公安局窗口
(咨询电话:86561851)
二、办理依据:
《公安部关于加强刻字业治安管理打击伪造印章犯罪活动的通告》
三、申请材料及条件:
1、《特种行业申请开业、变更考核登记表》 2、经营场所的座落位置平面图和房间使用平面图 3、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5、安装使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四、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承办人审查—处负责人签批—窗口发件
五、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