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
市审批中心公安局窗口
(咨询电话:86561851)
二、办理依据: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三、申请材料及条件:
1、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2、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3、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包括:
(1)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2)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3)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4)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5)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6)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7)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8)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9)应急救援预案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四、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承办人审查—处负责人签批—窗口发件
五、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