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部门(单位)窗口、各分中心、各县(市)区文明办:
为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升为民服务、为民办事的水平,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根据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关于开展争创“文明服务窗口”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 “文明服务窗口”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部门(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窗口建设,将窗口工作作为本部门(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窗口工作人员素质高,工作成绩突出。
2、服务意识较强,员工举止文明端庄,着装整齐,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便民服务措施效果显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较高,群众满意率高。
3、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工作制度健全,政务公开透明,审批服务规范,坚持依法行政。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压减审批时限,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改革创新富有成效。
5、市审批中心各部门(单位)窗口应获得本年度2次以上“优秀窗口”荣誉称号。各县(市)区分中心、高新区分中心可参照执行。
二、评选比例
市审批中心按内设窗口(包括市直部门分中心)15%的比例推荐;各县(市)区分中心和高新区分中心按内设窗口10%的比例推荐。
三、评选程序
1、市审批中心各部门(单位)窗口和市直部门分中心,由市审批中心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要求进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分中心和高新区分中心部门(单位)窗口由分中心管理机构和各县(市)区文明办负责推荐,填写《济南市“文明服务窗口”申报表》,报送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的“文明服务窗口”进行审核,提出具体意见,由市评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09年度“文明服务窗口”。
3、对获得“文明服务窗口”荣誉称号的,市审批中心、市文明办联合颁发“文明服务窗口”匾牌,召开表彰大会并进行通报表彰。
对上年度“文明服务窗口”进行复核,凡在复核中未达标的将予以摘牌,取消其荣誉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服务窗口”评选工作,安派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开展争创“文明服务窗口”的实施意见》和考核评分细则,做好评选工作。
(二)要严密组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比例和评选程序的要求,组织各部门(单位)窗口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评,推荐初选单位。
(三)各部门于2009年 11月25日前,将“文明服务窗口”推荐名单和《济南市“文明服务窗口”审批表》,报送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审批中心督查处)。
联系人:王洪波 联系电话:86561854
邮 箱:alan800509@163.com
附: 1、济南市“文明服务窗口”审批表
2、济南市争创“文明服务窗口”活动考核评分细则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行政审批 争创活动 通知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09年11月13日印发
附1:
济南市“文明服务窗口”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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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市
区
分文
中明
心办
意
见 |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市
审
批
中
心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
文
明
办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申报单位栏填写XXX窗口或大厅
2、此表可以复印
附2:
济南市“文明服务窗口”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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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项目 |
分
值 |
小分 |
考 核 内 容 |
考 核 标 准 |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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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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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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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部门领导重视窗口工作,列入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分工明确。 |
未列入议事日程的扣2分;无分管领导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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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按要求配备窗口工作人员。 |
未按要求配备的扣2分;窗口负责人未按规定到窗口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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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按要求应进厅的审批项目全部进厅办理。 |
应进未进扣0.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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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实行“一站式”服务,项目受理、审查、出件全过程在窗口办理,业务量大,工作成绩突出。 |
进厅项目“两头受理”扣0.5/项。窗口成建制进厅或窗口为相对独立机构的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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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作制度健全(0.5分/项)。 |
没有制度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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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
25 |
8 |
认真落实“六公开”,采取各种形式公开公示《办事指南》。 |
无办事指南扣2分/项,窗口未摆放办事指南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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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严格落实一次告知、AB角、公开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五项制度”。 |
未落实 “五项制度”,投诉查实的每项扣2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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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按规定使用行政审批文书和行政审批专用章 |
未使用行政审批文书的扣0.5/项;
未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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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按承诺时限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达100%。 |
超期办结的扣0.5分/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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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服务 |
40 |
15 |
服务意识强,服务热情周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
服务态度生硬,投诉经查实的扣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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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积极推出便民服务措施,效果显著。 |
未推出便民措施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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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佩证上岗。 |
未按要求着装扣0.2分/次;未佩证上岗的扣0.2分/次;使用不文明语言的扣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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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社会各界评价好,满意率达95%以上。 |
未达到满意率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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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 |
15 |
10 |
推出改革措施,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改革创新富有成效。 |
没有不得分,有一项得5分,时限减1天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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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积极配合审批中心搞好联合审批 |
不参与不配合扣2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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