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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日报行政审批报道专论

2009-01-05

 

我市94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施 53项暂缓实施

临时停车场设立仍需市级审批

本报2008年12月31日讯(记者 韩劲松)

  在全面清理之后,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94项,审批内容223项。《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实施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昨天以政府令的形式公布。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2008年8月份开始,我市对现行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市政府决定再削减一批审批项目,具体为暂缓实施审批事项53项,调整为日常管理措施的47项,下放管理层级由县(市)区实施的18项,我市初审后转报省、国家审批的95项。

      我市将继续实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94项,审批内容223项。其中,包括民办中等层次教育机构审批、烟花爆竹运输审批、机动车及驾驶证管理、临时停车场设立审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资格审批、土地使用权审批、城市房屋拆迁审批、商品房预售审批等。《决定》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依法组织实施,并严格做好审批后的监管工作。要大力简化程序,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不断完善并大力推广实行网上审批等便民措施。对多个部门共同审批的事项,受理机关要牵头实行并联审批和联合审批。要依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或修改完善审批实施办法和办事指南,进一步明确实施审批的具体条件、标准、程序和办结时限,并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

      市政府要求,要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经常性清理机制,依法实行动态管理。对继续实施的审批事项,由市政府法制部门负责进行统一编码,建立审批事项数据库,未经编码确认的一律不得组织实施。

 

肃清发展羁绊 拓宽前进之路

——— 一论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

本报评论员 

     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现有的4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第六次清理,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倾听民意、为民解难题办实事的一大实际行动;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纠正社会不正之风的迫切需求……新年新气象,我们为市委、市政府的这一决定叫好。

      一谈起行政审批,人们大多都痛斥它的弊端,说政府职能部门管得太多、太具体,在某些方面已经成了经济发展的“绊脚石”、“顶门柱”,但一具体到削减、清理的问题,又都会找出这样或那样的理由加以抵制。

      2000年以来,我市对原有的1100余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过5次清理,先后取消近700项,目前实施的436项基本保障了行政管理工作的合法有序,对我市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一定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市场主体的自律能力和市场调节功能不断增强,政府管理经济与社会的职能发生了很大转变,一些现存的行政审批事项概念不清、依据不准、环节过繁、效率不高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省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与国内其他先进城市仅拥有100多项审批审核事项相比,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方面,“清理”理所应当;另一方面,“存在”又似乎不可动摇。这组矛盾的存在,就需要我们透过现象来剖析一下本质了———“行政审批”在有些人看来是一种权力。这就使得拥有这种权力的人沾沾自喜、洋洋得意,甚至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明则“按照规定尚需时日”、实则索要好处运行“潜规则”;“行政审批”在有些人看来是保留编制的借口。这就使得有些单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工作清闲还收入颇丰,明则一人一岗分工明确、实则虚设岗位少劳甚至不劳而获;“行政审批”在某些人看来是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挡箭牌。这就使得他们在具体工作中拖拖拉拉、效率不高,甚至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明则“按规定、走程序”,实则漂浮懒惰粗放之风作怪……

      行政审批事项众多、环节过繁的现象,造成一些人累于其中干脆不再办证,而不办证也用不着达到经营所需的各种条件;一些人通过关系缔造了“摆平文化”、“买办制度”,就有恃无恐,更不会劳神费力费财完善经营条件,最终形成恶性循环,给社会留下诸多隐患。目前“行政审批”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说明,我们还需着力转变影响科学发展的传统观念和思维模式,还需在执政能力和领导科学发展的水平上加强和提高,还需坚决破除自满自足自负思想、畏首畏尾畏难情绪,牢固树立起争先创优意识、开放创新意识、以人为本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清理审批事项,说到家就是进一步规范明确政府宏观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使政府在具体事务中既不越位又不缺位,企业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市场作用正常发挥,“政府、市场、企业”三者的关系更加顺畅。在追求这一目标的道路上,我市清理审批事项所迈出的这第六大步,值得期待。

 

为企业减负为环境松绑

———二论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

本报评论员 

     有人坦言,审批事项过多、发展环境恶劣,直接影响了企业发展的信心;也有企业家直言不讳:“市长很好、局长很好,处长好狠、科长好狠。”凡此种种,都说明企业在不良环境中生存发展,不堪重负、步履维艰,而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某些时候并非市场问题。

      环境是生产力,是竞争力,更是吸引力。发展环境优良,各种生产要素就会向此集聚,各方投资者就会纷至沓来。与南方先进城市相比,我们在发展环境特别是软环境方面的差距十分明显,不仅导致一些外来项目引不来、留不住,就是本地企业发展也受到严重制约,对此基层、企业、群众、客商意见很大。

      我们曾为利税过亿元的企业心生离济之意忐忑不安,我们曾为劝阻龙头企业不要外迁而煞费口舌,我们也曾为安抚重点企业安心扎根经营想尽计策……但为什么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总是抱“但求无过”之心,行“得过且过”之实,而不能真正为优化发展环境献计出力?工作作风和措施决定发展环境,发展环境影响企业忠诚,企业忠诚涉及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民生改善程度,更直接关系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速度、质量。我们要借全市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东风,在具体工作措施的深化细化上下工夫,在减少或减免收费项目上想办法,彻底为企业、法人卸下前进中的包袱,为发展环境彻底松绑,让这一利发展、促和谐、保民生的举措真正落到实处、惠及大众。

      为企业卸下包袱、为环境彻底松绑,首先要有全局观念。要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在全市发展的大局中去认识、去定位,真正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发展。要坚决杜绝只顾个人利益、不顾集体利益,只看局部利益、不看全局利益,只讲当前利益、不讲长远利益的现象。要充分认识到,大到一个单位,小到一个岗位,其工作职责都是为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绝不是自家开店设铺、寻求发财致富,拿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而不为党添光彩、不为群众谋福祉。

      为企业卸下包袱、为环境彻底松绑,还要克服私心杂念。对保留下的审批项目,能减少收费的要减少,能取消收费的要尽量取消。绝不能把公共服务变为有偿服务,把行政审批变为收费审批;更不能把政府承担的行政管理费用,通过收费方式由管理对象承担。对在行政审批中设置前置条件,通过要求申请人提供评估、检测、鉴定、认证等证明的方式进行变相收费的,也要坚决清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要坚决查处。一句话,绝不能把行政审批当作营利创收的手段。

      为企业卸下包袱、为环境彻底松绑,更要创新管理理念。相关部门要形成联动机制,在收费立项、标准管理等方面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对部门的收费资金的收支结存情况加强监管,坚决堵住收费管理的漏洞,坚决杜绝“钻空子”、“挖墙脚”的现象。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出台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具体实施意见,把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城市建设、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围。要着眼于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良好的平台,为经济发展拓展广阔的空间。

 

认清衣食父母牢记为民打工

———三论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

本报评论员

一段时间以来,在某些党政机关流行这样的说法:称领导为“老板”,主要领导为“大老板”;称领导递给下属香烟为“赏”,主要领导递给下属香烟为“赐”;称办公事是为领导打工,干私事是为领导服务……这些“流行语”可能仅存于表象,不涉及内里,但我们还是有必要强调,人民群众才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从事的所有工作都是为民打工、为民服务。

      从某种角度讲,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的权力,同时也是一种服务、一种义务。行政机关行使审批权的过程就是为民打工的过程,就是公民或法人接受我们服务的过程。我们要牢固树立“审批”就是“服务”的理念,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2004年9月4日,我市与澳大利亚郡德勒普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签字仪式举行前,澳方警察局负责人向我方人员赠送礼物——— 一枚西澳大利亚警察臂章。令我们的政府官员感叹不已的是,在臂章上印着这样几个单词:“PROTECTANDSERVICE”(保护与服务)。将“服务”印在臂章上,而非“执法”之类的词语,体现了澳大利亚警方为民服务的宗旨和理念。

      我们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首先要自觉与人民群众站在一起,进一步树立发展意识、服务意识,把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放在突出位置,充分认识到服务既是省会城市的责任,也是优化发展环境、树立城市形象的重点工作,不断提高为人民群众、为各企业、中央和省驻济单位服务的层次、效率和水平,在搞好服务的基础上寻求支持、推动发展、促进和谐。

      我们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就要在细节上下工夫,对那些“不问不说,问了才说,说不到位,脸色铁青”的工作人员要痛打板子。对于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要明确办理时限,对相关事项要提前一次性告知,让当事人少跑路、多办事;要改进服务态度、优化服务质量,能当场办理的立即办,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让当事人真正享受到优质高效服务;要进一步完善“AB角”工作制和首问负责制,绝不能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更不能利用职权搞吃拿卡要,人为地设置障碍。

      “清理”是为了扫清障碍,“优化”是为了更好发展。在清理审批事项、优化发展环境的过程中,要注重优化政务环境,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只要有利于发展的事情就要积极去办、全力办好;要进一步优化诚信环境,以诚信政府、诚信企业和诚信公民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靠诚信吸引客商、推动发展,确保引进的各类生产要素留得住、配置好、发展快;要进一步优化生活环境,完善教育、医疗、居住、休闲等配套设施,解除来济投资创业人员的后顾之忧,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委、市政府关于清理审批事项的决策部署,确保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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