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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迹地更新验收
2003-08-01
(一)法律依据: 《山东省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二)审批程序及工作时限: 采伐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采伐更新任务完成后,林业部门一个月内按照有关标准,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核发《更新验收合格证》。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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